物流中存储系统应用和到货时注意事项


根据企业组织架构及生产需要,条形码可由各生产车间负责生成并打印,生产准备处通过系统下达生产任务,各车间根据生产任务中的产品属性(产品编码,数量,生产日期,包装形式等)及编码规则预先打印出条形码,条码的生成由系统按照既定的规则自动计算,通过专门的条码打印机进行打印而成。
采用数据收集器读取产品条形码,查询产品在货位的具体位置,(如X产品在A货区B航道C货位),实现产品的全方位管理,通过终端或数据收集器实时地查看货位货量的存储情况,空间大小及产品的最大容量,管理货仓的区域,容量,体积和装备限度。
产成品包装完成并粘贴条码之后,运到仓库暂存区由质检部门进行检验,质检部门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扫描其包装条码,并在采集器上作出相应记录,检验完毕后把采集器与计算机进行连接,把数据上传到系统中,对合格产品生成质检单,由仓库保管人员执行生产入库操作。
从系统中下载入库任务到采集器中,入库时扫描其中一件产品包装上的条码,在采集器上输入相应数量,扫描货位条码(如果入库任务中指定了货位,则采集器自动进行货位核对),采集完毕后把数据上传到系统中,系统自动对数据进行处理,数据库中记录此次入库的品种,数量,入库人员,质检人员,货位,产品生产日期,班组等所有必要信息,系统并对相应货位的产品进行累加。
到货时的注意事项。
货物发出后,收货人可持领货凭证在到站的货运部门查询,如货物未到,您可要求有关经办人员在领货凭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以证明货物未到。
货到后如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破损等情况,您有权要求到站出具证明现状的记录,以便依此作为向道路提出索赔的依据。
一旦您在离开货场后才发现您的货物有破损,短少等问题,您就失去了向道路提出赔偿的权利。
对确属道路责任的事故,铁路目前实行“先赔付,后划责”的规定,即首先向赔偿要求人赔付,而后再进行道路内部责任的划分。